
《GQ》選出 "The 50 most stylish men of the past 50 years",看著這 50 幅照片,便會明白能永遠地誘人的從來不是五官身裁,自成一格才是真正的魅力,有份入選的聖羅蘭先生說 "Fashion fade, style is eternal." 風格不是衣著款式,而是生活態度。不是為求突出而與大眾背道而馳,只是對自己所選的感到舒適自信而已。
Miles Davis 在其他爵士手一身花俏的流行衣飾,演奏著華麗 Bebop 音樂的時代,選擇孤獨地穿著整齊的 Brooks Brothers 西裝,而且還要是為他特別而設,去除一切肩墊及口袋,簡潔得只有 one button 的款式,酷酷地以小號吹出冷靜的聲音。他不是要標奇立異,出身中產的他欣賞優雅的設計是自然不過的事。然後當 Bebop 熱退去,Cool Jazz 年代來臨,Miles Davis 的一身打扮即時變為主流。
Jack Kerouac 當年穿著的皮褸及皮靴大抵只是廉價貨,但他在美國大眾沉醉於戰後各種物質潮流的年代,選擇在荒蕪的公路上追尋心靈的自由,卻在 50 年後讓他成為 Hogan 的 New Luxury。
相信自己選擇的男人最迷人,沒有那份 feel good 的自信,擁有再漂亮的身體也不可能把金色大褸穿得閃亮。長著一張可憐兮兮比高犬面孔的 Woody Allen 能把 Wayfarer 戴得跟 Bob Dylan 同樣有型,因為他從來沒有想過要變成別人,只是把自己那份怪怪的才華發揚光大,身邊卻從來不乏漂亮的女伴。Pete Doherty 令 Kate Moss 神魂顛倒,也不是那身 Dior Homme 打扮(他根本就是 Hedi Slimane 06 春夏系列的靈感),bad boy rock star 不只是領帶的闊窄,he just live it that way。